醫療糾紛司法鑒定啟動的主體為人民法院,受理和鑒定程序規范,受訴訟法、司法鑒定規范等法律法規調整,鑒定意見具備證據規定的形式要件。
適用于鑒定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,醫療行為過錯參與度,及與患者目前狀況與醫院的醫療行為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及關系大小。
需提供全套病歷資料及其他文證材料
委托后30個工作日,如為疑難案件為60個工作日。